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jiān)督管理,陜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近日出臺了《陜西食品添加劑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食品添加劑經營實行實名銷售制,企業(yè)應建立銷售制度,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銷售去向和相關信息。
說明書不得涉及
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辦法》中明確,生產企業(yè)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應當建立生產和質量管理制度,并做好企業(yè)質量管理運行等相關記錄。
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不真實、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有使用禁忌或安全注意事項的食品添加劑還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委托生產的食品添加劑,應同時標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企業(yè)名稱、生產地址等內容。
食品添加劑
不得與有毒物一同儲藏
《辦法》規(guī)定,食品添加劑經營實行實名銷售制,企業(yè)應建立銷售制度,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銷售去向和相關信息。
食品添加劑經營者依法從事食品添加劑經營活動,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填寫質量管理、采購、儲存、銷售、運輸等書面記錄和憑證,不得隨意涂改和撕毀,不得經營來源不明、標簽標識不規(guī)范、摻假、過期、污染變質的食品添加劑。不得將食品添加劑與有毒有害、來源不明物質一同儲藏和運輸。
食品添加劑使用
實行備案制
《辦法》明確,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備案制。使用者應到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相應的省、市、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程序進行備案,明確其所使用食品添加劑名稱,加工的食品名稱,所用添加劑的作用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劑使用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zhí)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
食品添加劑使用者應當從合法渠道購進食品添加劑,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者進貨查驗記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或以摻假、摻雜、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如實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者使用記錄”;食品銷售者不得在食品銷售過程中再次使用食品添加劑或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質。
餐飲服務單位的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