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違法線索,最高獎勵有望從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11月16日從上海市食藥監(jiān)管局獲悉,《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正在修訂并向社會征求意見,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根據此前施行的《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而最新獎勵辦法將在此基礎上增加30萬元,目的是為了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群防群治”,助力監(jiān)管部門拓寬監(jiān)管信息渠道、搜集案件線索、增強發(fā)現和打擊違法犯罪的效能。
根據新的獎勵辦法,涉及28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違法線索的舉報,經核實將予以獎勵,如: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未經獲準定點屠宰而進行生豬及其他畜禽私屠濫宰;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據介紹,近年來一些在媒體上被多次曝光的“熱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也列入可以舉報并獲得獎勵的范圍,如生產經營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食品、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回爐”生產食品、未按規(guī)定顯著標示轉基因食品、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guī)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違法違規(guī)收運處置“地溝油”,等等。
舉報人根據舉報提供的證據與事實相符合的程度及違法生產經營食品的貨值金額,將獲得一次性獎勵。舉報事實或提供線索,分別可按照對應案件認定貨值金額的3%-6%和2%-3%給予獎勵。舉報涉及的案件沒有貨值或貨值金額無法計算,但舉報情況屬實、案件影響較大或行政處罰種類涉及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的,舉報者可獲得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獎勵。
除了實名舉報,舉報人還可以選擇隱名舉報,即舉報人不提供真實姓名或名稱,但提供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代碼,如身份證縮略號、電話號碼、網絡聯系方式等;也可以匿名舉報,不想讓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與之取得聯系,做一名“無名英雄”。